海外展览常识:企业在境外遭遇困难 政府免费提供帮助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蓬勃发展,我国企业和个人在境外开展的商务活动日益增多,在国际上遭遇的经贸摩擦、不公正待遇和商业欺诈也不断增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严重影响了我对外贸易、投资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为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和促进公平贸易,维护我国企业在境外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决定成立“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诉服务中心”),为企业免费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对一般民商事法律纠纷,提供咨询服务;并受理针对境外政府或组织不公平政策、措施或市场壁垒的投诉。其工作经费由政府资助。

  “投诉服务中心”服务的对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依法从事境外投资活动的中国投资者。涉及的服务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境外其他商务活动(不包括外交领事馆辖的事项)。

  “投诉服务中心”于2006年8月18日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成立至今已受理各类咨询/投诉问题70余件。“投诉服务中心”专家认真对待每一件服务请求,为企业提供及时、专业的咨询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受到企业的好评。广东某家电企业在来信中写到:“非常感谢贵中心对我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此批货款已经及时收回,剩余问题很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您的意见非常专业,对我司有很大的启发。”

  为使服务工作更加贴近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分别在第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第100届广州出口商品交易会、2006年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上设立服务站,在企业集中的展览会上,由专家为企业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投诉服务中心”今后将不断丰富网站的内容,为企业提供尽可能多的国外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企业关心及易发的问题开办专题讲座,防患于未然。

  咨询/投诉工作程序

  1、咨询/投诉服务请求人可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来访等方式向“投诉服务中心”提出咨询/投诉服务请求。

  2、咨询/投诉服务请求人应根据需求,填写“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政策咨询服务申请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法律咨询服务申请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投诉服务申请表”。“投诉服务中心”接受服务请求人以电话、传真、来函等方式索取以上表格。

  3、投诉服务请求人应:

  (1)严格按照“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投诉服务申请表”中的提示要求填表,以便核实处理。

  (2)客观、准确地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案情现状做详细陈述。如投诉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和程度,境外政府或组织不公平的政策、措施或市场壁垒,导致投诉人合法权益将会受到损害或不法侵害的可能性分析等。

  (3)提供相关合同条款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请求事项的理由依据。

  (4)简要列出对被投诉方的请求事项。

  (5)投诉申请表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申请表需加盖公章。

  (6)向“投诉服务中心”提供投诉服务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7)将加盖公章的“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投诉服务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以便审核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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