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外又有不少外贸新规开始生效。下面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01 8月30日起,来华人员无需进行入境前新冠核酸或抗原检测

 

  8月29日,海关发布“关于调整健康申报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3年8月30日零时起(当地时间),入境人员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时,无需申报行前48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

 

  02 9月1日起,正式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

 

  中国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两个关于无人机出口管制的公告,分别对部分无人机专用发动机、重要载荷、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民用反无人机系统等实施出口管制,对部分消费级无人机实施为期2年的临时出口管制,同时,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军事目的。上述政策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03 10月1日起,中国-塞尔维亚海关正式实施AEO互认

 

  2021年2月4日,中国政府与塞尔维亚政府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塞尔维亚共和国财政部海关署“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协定》(以下简称《互认协定》),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互认协定》规定,中塞双方相互认可对方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通关便利。

 

 

  04 俄罗斯延长EAC简易认证方案实施日期

 

  近日,俄罗斯发布第1133号决议,将EAC简易认证方案的实施日期延长至2024年9月1日。在这个日期之前,产品可以在不贴标签的情况下进口到俄罗斯。

 

  05 欧盟新电池法正式生效

 

  8月17日,欧盟官方公示满20天的《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简称新《电池法》)正式生效,并且将于2024年2月18日起强制执行。新《电池法》对未来在欧洲经济区销售的动力电池和工业电池做出要求:电池需要具备碳足迹声明和标签及数字电池护照,同时还需要遵循一定的电池重要原材料的回收比例。

 

  06 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

 

  8月24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公告”。公告指出,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07 索马里所有进口商品需附有符合性证明

 

  索马里标准检验局日前宣布,自9月1日起,自外国进口至索马里的所有货品必须检附符合性证明(conformity certificate),否则将受处罚。索马里贸工部于今年7月宣布推动符合性认证机制,因此要求个人及企业自外国进口货品均须检附符合性证明,以便确保进口索国之货品符合国际标准及规则。

9月这些外贸新规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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